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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2022-03-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满足三个法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三个要件缺一不可,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三重举证责任,因此,当用人单位不能完成上述举证责任,即无法证明解除合同的正当性,那么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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