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孕妇作为处在三期内的劳动者,受到《民法典》的特别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基于《民法典》第40条用人单位无过错和《民法典》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孕妇...
孕妇旷工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希望能为您排忧解惑。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者签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一旦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对怀孕女职工进行了许多特殊保护,包括解除限制,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形不在特殊保护范围内,无论职工处于什么状态,都可以解除严重违纪行为。
看具体情况。只要孕妇本人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就不能无缘无故解雇孕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4,82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