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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举证倒置原则,仲裁时用人单位应向法院提交你的考勤表对考勤时间进行证明,如已作考勤记录但故意隐匿不交,应作出对单位不利的认定; 2、如...
该考勤表是要作为证据在仲裁过程中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所以你问该证据是不是有效并不能就你所述而确定,因为证据的证明力是要根据开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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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表、考勤记录一般由用人单位掌握,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知道索赔双倍工资就证明你还是懂些劳动法的,可喜!工资单与考勤表算证据的。告你一招,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之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您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的劳动市场中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针对此律师建议您还是按时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不给您记考勤,您可以自行保留一些您到单位上班的证据,这样以应对单位以您无故旷工为由,辞退您而逃避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另外根据经验而言,单位也不会给您辞退通知,这种有理的证据单位是不会提供的。所以您也不必等单位的辞退通知,您现在就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目前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您不必担心,如有需要可联系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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