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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裁员)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 【1】如果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若辞退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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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经济性裁员的,原则上应予留用。如果并非经济性裁员(没有向工会提出,也没有向劳动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至于孕期待遇,法律规定女性职工孕期内享有的权利主要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要求其从事有毒有害及较强工作强度的工作,额外补偿确实没有。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2、怀孕期间,不得裁退,否则你可以要求回复劳动关系;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若辞退你,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4、经济补偿为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5、若公司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其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你支付赔偿金。6、公司需要为员工交社保,未缴纳进行补缴。
如果员工怀孕,即使劳动合同到期或裁员,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员工哺乳期结束后才能解除。在哺乳期结束前,裁员属于非法解除,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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