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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工人想辞职离开,他们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但一般来说,如果他们主动辞职,他们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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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只要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违约金,要看您当时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这一方面是否有所约定。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1、如果是劳动关系,员工只需书面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同意。 2、医院是事业单位,你作为医生应该与医生建立的是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关系,如果你辞职单位不批准,需六个月后再辞职。 3、根据你们的约定,你可以辞职,但现在关键问题是医院和卫生局不让你走,即使你打官司,也来不及办手续了。 4、多次签订的合同以最后一次为准。
要去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人事部门,就是单位管理人和事的部门。现在为强化人的重要性,分离出人力资源部门。一般意义上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是人事部的发展,但不能说人事部本身具有缺陷,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解说歪曲了人事部的意义。人力资源的意义发展是其本身职能的发展而非部门名称的原因,因此人事部并没有过时之说。其本身职能的变化和发展应该具有时代意义。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是一种强调人的主导性,但用人事部其实依然合适。 1.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 3.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4.编制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5.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 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 7.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8.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出差工资、出勤奖的报批和审核工作; 9.负责对员工劳保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1.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 12.负责公司内部的年度审核。 13.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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