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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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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部门遣散还是公司遣散?原则上单位不可主动提出解除的,但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孕期不可以被裁员。 2、既然你本人认定可以结束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关键在于劳动关系解除的方式上。原则上这种情形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关系解除”。然后双方对涉及的补偿问题进行协商。 3、赔偿的要素在于单位违规。如果此事你认为单位是错的,那单位只须纠正错误即可(恢复劳动关系),不存在补偿或赔偿。如果你接受单位的意见的话,那么可以与单位协商给予相应补偿即可,至于补偿的标准在于双方协商的结果。 4、正常情况下,你的补偿费用在1-1.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前2个月的工资),包括奖金额。社保是国家法定缴纳的,单位有义务足额缴纳,但不可直接向个人支付。另外要求赔偿“三期金”没有依据,既然合同终止了,对方不再对待发生的产期、哺乳期的福利承担责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会自动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 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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