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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 突然走了, 扣了押金200元, 算违法吗

2022-05-09
首先,单位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为你缴纳医保、养老、失业保险,未缴纳的可要求单位补缴。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已经打了辞职报告属于书面通知。3、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单位扣你押金200元违法。4、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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