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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一个月, 突然走了, 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去告吗

2022-03-05
最好是去办理相关的手续,企业并不是自由市场。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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