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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辞职以后与单位是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涉及单位违法解除,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主动、自愿辞职,且不涉及单位降低待遇、岗位等情形的,单...
1,这个没有关系的。 2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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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要求解决;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被辞退不应当扣工资。除非因为个人存在过失并且过失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被辞退不应当扣工资。除非因为个人存在过失并且过失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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