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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否则即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是无效的,鉴于您已被单位开除,您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申...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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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么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有法定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金。但应明确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待岗工资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形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合并了,或分立成了两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用人单位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新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分立为两个用人单位,在分立时约定原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由其中哪个新用人单位承继就由哪个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也就当然无须因为合并或分立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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