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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旷工可以辞退。劳动法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者签收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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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享受病假待遇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已经和你单位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你有休息休假权,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孕妇作为三期内的劳动者,受《劳动合同法》特别保护。用人单位不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无过错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裁员解除孕妇。但如果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罗浩律师建议,虽然孕妇受《劳动合同法》特别保护,但孕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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