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可以的,单位可以以员工因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辞退没有合法根据的,可以申请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您的描述,您在没有事前通知,也没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确实无法胜任的,应当对其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具体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如果可以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进行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反之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