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经济补偿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