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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藉以在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2、依法订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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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所规定的,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存续、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处理双方争议必需的重要依据。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可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次,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也有利于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通过劳动合同期限的约束,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劳动力;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志趣选择职业和岗位。对农村流动就业劳动者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在合同当中约定合同订立地,是为了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顺利、快速的判断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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