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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个人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
1、自2003年开始,你有权要求单位补交社会养老保险和加班加工资;2、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是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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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的关系使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不签。 根据法律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用人的第2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至用人满12个月。超过12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法律上视为你们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有权选择继续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有单位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你应得最后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时间距今如果超过一年,就超过了申请仲裁的时效,由此你将不能要求获得双倍工资;若不超过一年,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我毕业后派遣到邯郸一所学校任教,由于就业协议上没有关于签合同的事项,我要求马上签合同,这样工作才安心,可是单位借故不签,还让我上岗工作,请问这是否合理?这算不算单位违约?还有如果我在适用期内只工作两三天就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单位如果不放人怎么办?还有就是我的户口派到那了,我如果走了,户口用人单位还没落好怎么办?请律师给我解答,谢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试用期内,双方均可解除合同。至于实际当中,有些单位借故扣住劳动者的人事档案,是无法律依据的。你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劳动监察大队等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帮忙协助解决。户口问题可以等你找到新的单位再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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