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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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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签而不签合同的应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这是硬性的规定; 2、贵司对上面所述内容,特别是该员工存在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3、个人认为,如能够证明该员工存在上述违反劳动合同法、或不诚信的事实,则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3、公司毕竟未与该员工签订合同,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此类情况今后应避免。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条件; 2、对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应当依法先报工会备案; 3、单位依法辞退员工的,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2,公司裁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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