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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伤人员及家属的申请,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认定,认定工伤后,根据规定...
工伤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您可以去鉴定部门鉴定一下,您这种情况是不是因为工作关系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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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症是较为常见的疾患之一,主要是因为腰椎间盘各部分(髓核、纤维环及软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后,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间盘的纤维环破裂,髓核组织从破裂之处突出(或脱出)于后方或椎管内,导致相邻脊神经根遭受刺激或压迫,从而产生腰部疼痛,一侧下肢或双下肢麻木、疼痛等一系列临床症状。腰椎间盘突出症不是职业病,也不由工作直接导致,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一般情况下腰间盘突出是不算工伤的,腰间盘突出是属于一种长期劳损引起的疾病,并不是一定由于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一般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先,工作的性质是从事弯腰搬运的体力劳动,腰椎L4L5两节突出,你可申请职业病鉴定,你很可能有职业病。你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 其次,因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残疾就业补助金。 再次,你和公司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可以要求16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 我的律师事务所在松江,新松江路1234号401室,你可带齐材料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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