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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1800加以30天怎么算

2022-02-27
我从3月开始到一家新单位工作,当时说好一个月工资是1800元,星期六星期天休息。结果这个月去拿工资时,单位会计说因为我3月休息了10天,所以我的工资只能按20天的出勤天数计算,也就是月薪1800元除以30天再乘以我的出勤天数20天,请问单位的做法合理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单位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只要你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一周就可以正常休息两天;而每天工作8小时之外的时间或每周工作5天之外的时间,单位应当分别按照工资的150%或200%的标准给你计算延时加班工资或休息日加班工资。另外根据2008年1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所以,你一个月正常休息了10天,你的月收入应该是单位和你约定的月工资1800元,而不是月薪1800元除以30天乘以你的出勤天数20天;如果你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超过5天,应当用月工资收入1800元÷21.75天来计算你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并以此为依据计算你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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