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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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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两天班每天都12小时辞工是有薪水的,如果用人单位拒却支付其薪水的,劳动者能够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薪水,有两个途径能够要求支付薪水: 1、劳动者能够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能够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薪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能够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如果是以拖延薪水提议的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够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优点:除了薪水外,还能够主张经济赔偿、两倍薪水等,并且通常都能够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流程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合法,但是定额必须根据每天工作8小时合理计算工作量,并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不含午休时间 1、这是个关于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特别是八小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跨度,一直都有些争议。 2、《劳动保障部调整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和日工资折算办法》规定:“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所以,工作时间八小时应当仅仅指纯粹的工作时间。 3、至于,午餐、午休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现实生活中,因单位不同而有所差别。一些用人单位实行非常轻松的工作制度,允许员工午休1至2两个小时,并且午休时间都计入工作时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明确了其8小时的工作时间包含午餐午休时间,那么员工在此8小时之外的工作就形成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该另外支付加班费,其不宜再对工作时间作出自相矛盾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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