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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将住宅改为公寓,是否构成欺诈?开发商擅自改变住宅性质

2022-05-06
第一、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公寓”和“住宅”在法律定性上是没有多大的区别的,所以仅从整个国家法律的构架来看,开发商这样做,还未必能被认定为违约。 但是在我们成都市,因为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曾联合下文《关于公寓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公寓”和“住宅”作出了区别。客观上“住宅”的设计、验收要求更高,例如必须满足日照、采光等相关条件;并且住宅未经允许是不能商住两用的,居住的人文环境也更好。所以,开发商擅自将住宅更改为公寓,属于欺诈,应当被认定为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第二、至于几份合同不一致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究竟是应当采信那份合同,那份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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