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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考勤表是要作为证据在仲裁过程中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所以你问该证据是不是有效并不能就你所述而确定,因为证据的证明力是要根据开庭质证...
1、按照举证倒置原则,仲裁时用人单位应向法院提交你的考勤表对考勤时间进行证明,如已作考勤记录但故意隐匿不交,应作出对单位不利的认定;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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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的劳动市场中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针对此律师建议您还是按时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不给您记考勤,您可以自行保留一些您到单位上班的证据,这样以应对单位以您无故旷工为由,辞退您而逃避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另外根据经验而言,单位也不会给您辞退通知,这种有理的证据单位是不会提供的。所以您也不必等单位的辞退通知,您现在就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目前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您不必担心,如有需要可联系律师提供帮助。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考勤表造假可能会导致败诉的风险,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支持。 一、庭前的证据未经质证,目前不能确定作为证据,所以现在你不能申请鉴定。 二、在庭审质证过程中,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但鉴定本身是有风险的,一方面是鉴定费用负担问题,一方面是鉴定结果的未知性;根据证据条例,你也可以举出证据来证明其伪造,另外,如系明显伪造的证据,你可以在庭审中指出相应的错误和瑕疵,以此影响仲裁庭的判断,仲裁庭注意到你的申辩和质证意见的话,有采纳的可能。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像当事人这样的情况,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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