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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看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比如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如果没有改变,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司的安排,除非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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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花骇羔较薏记割席公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可以先去工商部门调档,取得公司合并的证据,还要准备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再有就是诉讼时效问题,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前解除的劳动关系,诉讼时效按60日计算,所以要看当时有没有工资支付日期的约定,再确定是否在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之内。
1、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员工选择留下,没有补偿。 2、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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