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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后就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是指解除合同当天,而是在一个合理的...
不合法,应该去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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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应该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中心公断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主动审查劳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没有提到仲裁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该自愿审查这个问题。但遗憾的是,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审查仲裁时效的情况并不少见,存在这种现象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司法尺度的不正确性,也不能归因于《劳动争议仲裁法》本身在条款布局上的不合理性。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在《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章中,仲裁委员会容易将仲裁时效作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
有工资,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在两个月后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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