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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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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既已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为企业工作的义务。只有在法定的条件具备时,劳动者才可以不再承担此项义务。《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又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综上所述,不仅劳动者,而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家公司,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劳动者原单位要求劳动者和另一家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理应得到仲裁委员会的依法支持。 3、还应当指出,仲裁委员会亦有权依法确认劳动者与后一家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裁决劳动者继续履行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一般不能够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职工是否可以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限制劳动者兼职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不能影响先合同的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对完成某一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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