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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合同已到期,单位续签合同降低薪水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你不认可单位降低,可以不与单位续签,致使原有合同到期终止,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按你...
关于你说的问题如果你不愿意换工作也不愿意降低工资,建议拿补偿金之后换一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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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续签劳动合同后实际发放工资没有降低工资标准,应该不算违约。 2、变更为保洁员工作,应该与你协商一致,你不同意,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不合法,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建议留好单位给你的通知书,作为证据。 3、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不会认定为旷工,单位该补偿多少还要补偿,不受影响。 如果协商不成,你就去申请仲裁罢,注意留好证据。这是你作为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不用担心,祝你能顺利解决。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可以主张离职申请无效,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无效 2,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降薪是违法行为,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留下的同事也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要求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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