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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公共利益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房屋所附的土地属于分配使用权的,应当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
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划拨土地拆迁时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因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是政府,人民政府只会酌情补偿地面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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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4、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实际上两者是有质的区别的,而且在拆迁赔偿时也是有区别的。 5、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6、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7、关于拆迁补偿问题,行政划拨土地,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的,划拨的时候一般是不用付款的,所以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土地转让是需要付款的,但拆迁时也是有补偿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不一致的地方,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地使用权进行适当的补偿。(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认知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认知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深化。根据立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属于行政规定;《土地管理法》属于法律。由于法律水平不同,《土地管理法》的效力高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适当的补偿一般被理解为根据市场价格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估价和补偿,在实践中一般不选择搬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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