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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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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开除怀孕员工,如果其确有重大过错的,则无需赔偿; 2、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则员工在本公司每工作一年,就向其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就你所诉,不可以解除。因为女职工的劳动权、权受到、妇女保护法等的特别保护,非因女职工个人原因,企业不得解除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其生育产生的费用在生育保险金报销是基本没有问题的,期间的工资、哺乳期的工资得到补偿的可能性很大。
公司倒闭应当支付怀孕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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