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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怀孕期间单位开出您您是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的。请问您现在具体是怎么想的?是想继续留在单位工作还是?如果您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话建议您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项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若非本人严重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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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政策内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即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作出开除决定,极有可能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损失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⒈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⒉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⒊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如果孕妇职工有法律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如果孕妇职工没有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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