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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依据现行《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房屋的用途来分,可以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经营性房屋、公益事业用房。就你而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住宅...
1、其实不是的,有的城市要求购买商品房包括房改房除办理房产证外必须办理土地证,有的城市未做强制要求,具体就要看所在城市的要求了。 2、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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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其房产出售,分割房款。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国家规定的是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不允许买卖和交易的,但是实际情况有很多人还是在交易,交易的方式一般有2种:一种是房主购买的商品房后手里还是购房协议,也就是还没有签正式的商品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在卖的时候通过关系可以在开发商那里直接把名字该成买家的名字,这样就节省了税费和过户费。如果已经签完商品房合同了,在出售的时候办理更名手续是很麻烦的,就算有关系也要花钱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签完商品房合同的房子,已经备案了办理不了更名手续的,在交易的时候只能和买家协商,先拿一部分定金然后等产权证下来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证是早晚的事,只要是经过审批合法盖的房子就应该能办理产权证。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证的话,拆迁一样可以得到补偿的。
我是海南昌江人,我家有块土地在街旁,里面有房子以前说没人住就给亲戚住了。可是他一住下就不给我家了,而且现在新建了商品房。现在我家想告回来,请问如何告他才能拿回以前的土地。答复:你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有房产的,则还有房屋的产权,你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你们要拿回的是否是新建的商品房的产权还是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是使用权的,那么在该土地上盖房的,属于征用土地的一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征用方给予赔偿。但是在土地上建了商品房的,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属于你们所有,也就是说,你们可以因为土地被征用要求赔偿征用的费用,但是无权要求对该房产有所有权。如果起诉要求给予赔偿的,则需要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方能证明对土地拥有使用权。证明了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的,如果开发商和被征用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约定可以以房产代替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则你方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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