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需要。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投资人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投资人可参与分红。 《工资支...
如果起到过帮助作用就是帮助犯,属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辞工迟迟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权利的救济。 第一、要确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当确认了劳动关系后,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第二、如果对于以上方式的协商不成,最好是带好相关的材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法律依据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3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公司已经超支了或者正处于裁员阶段,你最好过一段时间再要求加薪。在不景气的阶段,加薪几乎不可能,说不定还会让你丢掉工作。不过,你不能以此为借口,永远不要求加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