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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最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您无法再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主张存在一年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从您没有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第三年时就丧失请求双倍工资的权利。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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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您可携带下列资料到辖区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办理:本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资条或银行工资流水、工作牌、考勤记录等。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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