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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劳动者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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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公司辞退你分两种情况,一是在试用期内,如果证明你不符合条件或有重大失误等,可以直接通知你辞退;二是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即可辞退,若不提前则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因为你没有说是否在试用期内,劳动约定时间多长等等,所以不好判断,但公司有义务与你签订合同,所以一般来说,会倾向于对公司不利的解释。4、劳动纠纷必须先裁后讼,先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你应提供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违法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出勤结清工资。但是,劳动者试用期满,无论劳动者是否录用条件,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已经丧失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使用期满继续用工办个月之后,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另给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有人认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是不对的。试用期只是一个时间概念。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试用期解除可以有多种类型,所有人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员工因下列四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定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然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的;试用期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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