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可以到房管所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该套房子备案情况,可查询所买房屋权属情况,是否已经被过户给第三人。如果没有实现网签的城市就到当地房管局去查询备案情况,可以较为详细了解房屋权属的资料。 二、如果没有查询到你即将要买的房的相关信息,但是后面才发现其实也是被一房多卖了,那么卖家就是在违约,可以找他承担违约责任。采用下面的方式解决: 1、可以先和卖方协商,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买家签好购房合同,又交上首付的,卖家还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就是绝对违约的。按照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有继续履行购房合同、返还首付、赔偿没有房屋的损失等。
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可以到房管所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该套房子备案情况,可查询所买房屋权属情况,是否已经被过户给第三人。如果没有实现网签的城市就到当地房管局去查询备案情况,可以较为详细了解房屋权属的资料。 二、如果没有查询到你即将要买的房的相关信息,但是后面才发现其实也是被一房多卖了,那么卖家就是在违约,可以找他承担违约责任。采用下面的方式解决: 1、可以先和卖方协商,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买家签好购房合同,又交上首付的,卖家还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就是绝对违约的。按照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有继续履行购房合同、返还首付、赔偿没有房屋的损失等。其实在找他协商不成的话,还可直接通过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2、如购房方最后无法取得房屋,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要注意,一房二卖严重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所以,在要求对方按要求交付房子不能的话,可以在要求返还首付之外,在按照一定范围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9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