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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开发商和房地局的共同责任。 1、现在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可能在办理到你的产权证。那么,你就可以以合同欺诈,首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这就变成刑事了。原因是,开发商恶意合同欺诈。如公安机关不受理,那么你可以采取起诉方式要求开发商赔偿。 2、房地局,审查不严格。你如果做了贷款,那么需要地产做抵押,这就变成房地局审核不严格,一套房子多次抵押(事实上,即使没有一房多卖,你的房子在你之前也被抵押过了,那就是开发商抵押个银行了)。 3、银行的责任,银行在你的房产没有给开发商解除抵押前,是不可能再次让第三房抵押的。
认筹买房一般是开发商在正式销售楼盘前,通过一些优惠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以购房优惠形式吸引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认筹金或诚意金。缴纳认筹金的用户,可以享受优先选房及其他开发商允诺的优惠。 在楼盘正式开盘前,开发商会通知参加认筹的购房者到场,等到项目正式开盘时,具有优先选房的权利。有些开发商在认筹阶段,可以直接将购房者心仪的房源锁定,等到开盘时,购房者可直接进行买房流程,与开发商签订合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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