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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歇业时,是否需要赔偿员工?

2025-01-1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企业歇业属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工作时间及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劳资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资方只有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资方遇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形,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企业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企业在录用人员时,也应优先考虑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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