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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们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为6个月以上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时,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因...
如果房东和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6月30日,房东于该日期届满时收回房屋不属于你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提到的“提前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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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合同自然解除,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到期,在没有续租协议的情况下,一个月后合同终止。房东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房东虽然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你们同样收到租赁期限的限制,不能私自拖延搬迁期限。 但是,如果出现比如租金经催告不付,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害严重等提前终止合同的事由,则房东可以以此法定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房东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东对于房子收回,必须按照合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而收回房子,那么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例如:对方在同区段,同面积重新租房所增加的费用,搬家所造成的损失等。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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