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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
退休返聘人员出车祸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的,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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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另外《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根据工伤认定条例: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算作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私外出则不算。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没签返聘协议,辞退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以后继续工作,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到期后不续聘,不用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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