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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怎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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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工资1320+岗位津贴应作为支付80%生活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及福利性补贴不能作为支付停工期间80%生活费的计算基数,也不能做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正常工作时间怎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正常工作时间怎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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