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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你不续签,只有公司给你经济补偿的可能性,绝对不需要你赔偿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
不需要。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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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有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现第40条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单位符合39~41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计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再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既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劳动者可以先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申请仲裁时间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起30天,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规定要提起30天; 3、额外一个月工资,交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提起30天,也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同意不同意。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并未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人。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并未要求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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