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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本来是15小时按12小时计算,每月按照法定工时不够。 只要保证你的工作时间在法定时间内,单位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医院一般采用轮班和轮休制度,特殊原因或岗位超过但支付规定报酬,加班不超过法定小时数169小时左右(各公司政策不同有1个小时的差异)。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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