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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协议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但是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
通过您的描述我了解了您的问题。试用期与正式入职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有权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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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2、无论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辞职,都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理解为违约行为。但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双方不得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从事兼职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兼职就业是指同一雇主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的规章以及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均是包含在劳动期限之内的,一般劳动合同里面可以不写入试用期的条款,但是如果要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的约定是作为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不能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分开来签的,如果这样签的话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约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存在,试用期就是合同期限。实际上相当于这种情况下试用期的约定是无效的。所以这样的签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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