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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无论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是完成一次性期限劳动合同,裁员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均没有赔偿,只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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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因经营困难,采取经济性裁员措施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员工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你可以得到6个半月或7个月工资的补偿。
公司裁减无固定期限合同中的劳动者,应支付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依法按法定程序裁员,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员工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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