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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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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小区的地下车位是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但是和小区一样是有产权的,时间也是和小区的产权时间一致。一般来说,住宅性质是70年,商业性质是40年。目前所谓的卖停车位实质上是长租,因为车位是属于小区共有的财产,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能买卖的。至于五和业主签订的所谓“车位买卖”合同,应该是没有产权证的,至于使用权的期限,要以合同签订为准。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二、
自留地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作为家庭副业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山坡或山地。根据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得买卖、出租或转为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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