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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
公司开除怀孕员工,如果怀孕员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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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诉,不可以解除。因为女职工的劳动权、权受到、妇女保护法等的特别保护,非因女职工个人原因,企业不得解除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其生育产生的费用在生育保险金报销是基本没有问题的,期间的工资、哺乳期的工资得到补偿的可能性很大。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1、公司开除怀孕员工,如果其确有重大过错的,则无需赔偿; 2、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则员工在本公司每工作一年,就向其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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