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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员工不加班,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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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公司老板加班如符合上述条件,员工可能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员工可要求加倍补偿。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员工不加班,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拒绝加班被辞退,是不合法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法定加班情况外,员工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回到公司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工人不得拒绝的法定加班情况如下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工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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