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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
工资应该按是结算另外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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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职工福利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社会保险费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住房公积金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会经费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职工教育经费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非货币性福利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工伤赔偿是应付工资吗qot;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照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跨越厂休日、法定节假日,视为缺勤,照扣工资。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21.17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21.17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超过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集体计件工资以班组为计件对象,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计件工资为小组集体应得工资总额,集体计件工资还应在小组组员之间分配,计算出个人应得工资。3)加班加点工资、经常性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应按加班时间、工资率及有关规定计算;奖金按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计算;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计算。4)职位补助
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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