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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房东卖房不算违约,但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
1、租期内房东要出售该房子不构成违约。房东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不得妨害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房的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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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对于房屋租赁中的违约,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比例的,只要和实际损失对比不是过高或者过低的话,法院一般会参照约定的比例执行。 2、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房屋租赁免租期需要约定在合同内,以免后期实际履行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期内房东要出售该房子不构成违约。房东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不得妨害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房的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至租期届满,届满后按照合同约定退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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