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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
孕妇被违法解雇的,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即孕妇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是与孕妇协商一致后解约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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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孕妇的赔偿如下: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按照孕妇工作年限乘以月薪计算。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女员工往往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并且耽误了公司的工作进度,可以收集证据,进行面试,劝她自动选择离职。
除下列情形外,孕期不能:(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数额进行赔偿。
不能解除。劳动法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因自己的原因或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劳动法并没有对女职工做例外的保护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与合同到期的孕妇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这一规定,对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身体健康都是非常有益的,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应次对于一般职工劳动合同都期限已满,用人单位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对于孕妇这样在"三期"内的女职工来说,用人单位则无权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待她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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