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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无权要求现在的房东赔偿装修投入。但是, 1,如果您有购买该租赁房屋的意愿,可以向法院主张元房东与现房东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行使自己的优先...
你这个案件听起来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关键的就是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对于装修的部分有没有约定,因为装修部分如果完全由你出资,在法律属性上为附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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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您好,我有个商用房,是租赁的,租期到2013年10月,到期后出租方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也没有让我搬走,并且一直按原合同收取房租,我一直交房租,没有拖欠,现在出租方要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叫我走,我可以提出索赔吗”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 一、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如果出租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您,并且给您造成了损失,应当视具体情况对您承担责任。
如你所述属实,你的合同最终期限应该是2008年8月30日到期,在租赁期限内,有人对你的经营进行干扰,对你的正常经营构成侵权,给你造成损失的话,你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要求其赔偿损失.第二,在租赁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你装修这添附部分怎样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在不毁损原建筑的情况下,你可以拆除,如果不能拆除,你可能要做奉献了.在合同约定期限,出租人与你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但是,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出租人让你交赞助费、帮他装修2、3、4楼没有任何依据。
承租人可以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只要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内进行装修,承租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或违约。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改善或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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