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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
首先,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良好,建议购房者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出具律师函。信中可以指出,开发商逾期未向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逾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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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律师函的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开发商很有可能已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若走诉讼程序可能会花较大的时间和*成本。 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公司运营已陷入停顿,甚至濒临破产,则此时律师函的作用已经不大,建议采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赔偿后的房产证办理,还是要事先与开发商协调好,明确办证期限和开发商应负的责任,督促他们尽快备齐手续。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没有按时拿到房产证的原因五花八门。 小产权房先天办证条件不足导致无法办理暂且不提,有些号称是大产权的房子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开发商擅自更改原有规划;开发商与承建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产生分歧甚至法律纠纷;开发商在竣工备案环节不能如期完成;还有可能是购房户自身的原因或者其他历史原因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产证到期拿不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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